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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靖高: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改革路向与实践探索
2021-12-19

王靖高: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改革路向与实践探索

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改革路向与实践探索

作者简介:王靖高,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摘 要: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高职院校发展的重要议题。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 保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价值追求、以坚持职教类型特征为根本遵循,以推进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为内生动力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与类型特征,改革创新治理模式,应以“自治”为基本特征,强化法治思维的保障与约束,落实办 学自主权;以“智治”为支撑,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的“一元管理”走向“多元共治”,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治理能力,实现“善治”愿景,保障学校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顶层布局创新、完善治理运行体系、凝练“共治”文化、推进数字化改革等举措为高水平高职学校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善治;法治;智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程度的评价与监测研究”(19YJA88001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方向与基本思路。在这一背景下,完善高职院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成为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高水平高职院校要“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推进高职院校从“管理”走向“治理”,实现治理现代化已成为一项重要议题。

一、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

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构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核心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新时期,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使命就是要彰显职教类型特色,以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为抓手,紧紧抓住实现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真正实现国家政策导向与院校内生动力相结合,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高效转化、自动转化、持续转化和全面转化,形成高职院校现代化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高校的领导越是加强,高校发展取得的成效越是明显。从高职院校的治理实践来看,坚持党的领导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取向。将提升党的领导能力作为高职院校治理的战略重点,发挥党委的统领作用,确保学校发展不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于高职院校治校办学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握学校发展的大局,协调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科学决策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高职院校治理民主化、法治化,为学校治理现代化的依法稳步推进提供扎实保障。

(二)落实立德树人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任务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和永恒主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与师生座谈时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大学建设和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高职院校应肩负起为党育才,为国育才的使命,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开展治校办学。只有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治理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将其融入学校理念、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课堂教学、学校管理等各体系中,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格局,才能培养出具有社会使命感和坚定理想信念的时代新人,展现高职院校的时代育人价值。

(三)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是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具有普通教育不可替代的类型特征。作为具有独特类型特征的社会活动领域,职业教育的自身属性和典型特征决定着治理模式的选择与调整。职业教育兼具职业和教育双重属性,其办学格局是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多元协同,功能定位是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与个性发展双重需求,人才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治理需要具有一套独立形态的治理体系,遵循这一双重属性特征,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推动人才链、教育链、创新链与产业链四链融通,走出高职院校治理的创新路径。

(四)实现高质量发展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新时期,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教育治理任务也面临着新的要求。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提高教育要素的内在质量和运行效率,从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需要健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加强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是新时代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和价值追求,也是高职院校实现从外延发展到内涵发展跨越的必经之路。

(五)推进“双高”学校建设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为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国家于2019年启动了“双高计划”。“双高计划”指明了新时期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方向与路径,为高职院校的创新性治理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对创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具有决定性影响,加快“双高”学校建设成为各高职院校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动力。高职院校建设成为“双高校”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为价值追求,在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理念指导下开展科学治理改革实践,形成深厚、持续的内生动力,不断创新发展。对标“双高校”建设,全面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探索独具职教和学校特色的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路径,提升人才培养效能,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改革路向

牢牢把握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与类型特征,改革创新治理模式是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基于大学治理的自治、共治、善治、智治四维度,以“自治”为基本特征,以“智治”为支撑,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的“一元管理”走向“多元共治”,从“政府主导与行政管控”到“学校自主办学”,全面提高高职院校的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能,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善治”愿景。

(一)自治:强化法治思维的保障与约束,落实办学自主权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领导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现代大学的发展既受外部特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影响,又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就是为使大学与政府之间的边界更清晰,保障大学作为一个自治机构的办学自主权,推动实现大学的民主管理。高职院校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切实落实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自治,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内容。

强化法治思维的保障与约束,使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成为社会公权力的组成部分,国家监督、大学自主与师生权利形成良性互动。作为特殊治理主体,高职院校治理需要遵循高校的组织特性、职业教育的规律,尊重学术自治传统。但高职院校的自治并不意味着权力的绝对自由,而是需要在合理的制度下规范运行,需要处理好政府、高校、市场之间的三角互动关系,使高职院校的内部力量与政府和市场的外部影响保持平衡。政府依法管理并提供政策以及办学资源支持,但不干涉学校具体办学行为与学术决策;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依据市场需求确立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社会各界通过依法参与和监督评价对学校治理发挥影响,进而实现高职院校治理民主化、法治化,为高职院校自治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和监督。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加大,其办学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彰显,这也是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趋势。

中国高校的发展必须要体现国家的政策意图,切实把国家政策要求和大学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在中国的国情下,以国家层面的政策主导推动高校治理现代化是符合高校发展实际、必要且有效的。但是,过度的政策导向将会导致学校治理的路径依赖,形成政策思维,高校自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动力明显不足。因此,在强化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更要激发高职院校自治的内生动力。

(二)共治:促进多元主体参与,优化治理结构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机构或私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为了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而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强调治理过程中的多元主体参与、协同共治是现代治理的基本理念。共同治理既是国际高等教育治理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这一治理结构的反映和要求。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就是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协商式的多元共治。

职业教育的跨界本质与现代治理的内在要求决定了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在当今职业教育的治理实践中,政府、职业学校以及行业企业是直接参与的治理主体。而在多元主体中,行业企业占有重要地位,这也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治理的重要特征。而治理主体和治理模式的多元化必然导致治理机制的复合化,从传统的、一元的行政管理走向多元共治意味着职业教育治理机制的范式变革,即形成由政府、市场和职业院校三大主体共同构成的治理机制。职业教育治理体制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结构。因此,优化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是推进高职院校治理改革的关键部分。高职院校治理结构不完善,其根本在于各利益相关群体参与程度不高和保障共治的制度缺失、低效、无效,整体优化不足。现代化制度体系的建设是高职院校实现共治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形成多元共治、合作共赢、跨界互补的治理结构,在合理的制度框架内,分配职业教育利益相关方参与职业教育共同治理的权利和机会,通过博弈实现各种权利、价值和利益之间的平衡,优化多元主体治理结构,改变传统的单治理模式,逐渐转向新型的政府、市场主体和高职院校三维框架下的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

(三)善治:秉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实现治理的理想图景

“善治”是一种良好的或理想的社会治理状态或图景,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型关系。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文明、民主、自由、法治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善治”建立在这些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具有参与性、以协商一致为导向,负责、透明、反应迅速、有效和高效、公平和包容各方,并遵循法治的特点,它是治理的最高境界和理想状态。欧盟委员会针对“善治”归结了13项原则,包括公平参与与公平选举、响应性、高效性、开放性与透明性、依法而治、遵循道德规范、胜任力与能力、创新性与适应性、可持续性与长期导向性、完善的财务管理、人权、文化多样性与社会凝聚力、问责。欧盟的“善治”更强调“民主”,是一种基于“民主”精神的社会治理。具体到教育领域中,“善治”是我国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想追求,是实现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是高职院校治理的最终目标。高职院校的“善治”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价值准则。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在治理中,应在多元与协作的公共理性指引下,给予不同利益相关治理主体平等的参与机会,公开决策过程,明确不同利益的多元治理主体间的权责,保证决策执行高效且具有良好的治理效果,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保障,用完善的问责制度予以制衡。政府、学校、社会通过协作治理达成一种理想的治理状态,共同推进互利共赢,实现以“共治”求“善治”,走上一条“善治”之道。高职院校对于“善治”的价值追求为高职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发展和完善的鲜明指向。

(四)智治:融入现代技术手段,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当今正处于产业变革、云物大智的时代,治理也要跟上时代的变化,充分依托并深度应用现代科技,全面推进智慧治理。近年来,新智能技术迅猛发展,为学校信息化建设孕育了最佳环境,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技术保障。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智慧治理将成为高职院校治理的必然形态。“智慧治理”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概念,即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使治理各主体得以更好地沟通、互动和协作,表现为一种技术治理,同时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包括效率、民主、回应、公平、开放、协同、合作等价值和理念的选择。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应加强“互联网+治理”,实现数据共享、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智慧治理格局,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开创高校治理现代化新局面。

三、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作为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探索高职院校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突出强调制度化建设对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作用。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以机制运行为动力,以治理效能为核心,形成了一整套理念、运行、评价、激励和约束的循环机制,赋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高水平高职学校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完善顶层布局创新,保障高职院校“自治”发展

坚持以章程为核心,以“善治”为目标,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民主、法制、高效的现代大学“自治”体系。对外基于“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宏观引导、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办学”的新型外部治理体系;对内建立有效率的行政系统,厘清党委、校长、教师、学生、社会等各方利益主体权利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顶层运行机制,克服过度行政化倾向,使静态的治理结构转化为可见的治理效能,促进高职院校科学、民主和高效治理,保障高职院校“自治”发展。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决策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各项决策议事制度及程序,推进学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二是推进教授治学机制,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材委员会等各类专门委员会为主体的学术权利体系,优化学术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规范,通过各类委员会建设保障教授对学校相关工作的决策、审议和咨询。三是推进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体的民主监督体系建设,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通过加强教代会、学代会、群团组织建设,确保师生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畅通,鼓励支持党外人士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形成学校民主治理的良好局面。四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推进理事会、咨询会、校友会建设,推进职教联盟建设,吸收各办学利益主体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管理和监督,拓宽社会参与和支持学校办学的方式与途径,与政校行企联办校区或平台基地,实现政校行企共建、共治、共享。

(二)完善治理运行制度体系,形成高职院校“善治”格局

制度安排是实现学校“善治”的根本保障,“法治”是“善治”的重要基础。对良法善治的追求以及对法治的敬畏,应成为破除高等教育治理“政策思维”的前提。为此,高职院校应以章程为核心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将学校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构建人财物动态管理体系,完善基层“神经末梢”治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校园形态整理、人财物规范管理“三清三理”工作,健全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围绕重点工作、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构建起人财物动态管理体系,提升人才管理的匹配性、财务管理的针对性、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实现基层“神经末梢”的治理。在人才管理上,建立政校行企联动引才聚才机制,完善师资分层分类培养体系;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与学校改革发展匹配性,深化教师考核、职称评审、薪酬改革等多元化绩效评价体系。在财务管理上,实现财务业务化、预算项目化、管理精细化,完善预算编制机制、预算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项目编制的规范体系,实现预算绩效化,提升经费使用效率。在资源管理上,围绕重点工作、重点专业建立校内资源配置机制,推进资产管理改革和资产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动态、开放的资产共享共用平台,以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国有资产评价考核机制,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发挥资产功效。

2.构建多维育人机制,形成校本治理框架

对一个组织而言,善治的价值理性在于追求管理效率。高职院校治理的诸多要素结构之间是否有效运行是衡量高水平高职学校的重要标志。高职院校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行则直接展现出高职院校良好的治理能力。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的职能建立相应的机制运行子系统,形成由多个有机体组成的校本治理框架,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和办学实践,建立健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产教融合、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等各方面育人机制,打造富有执行力的操作系统,使高职院校治理逐渐从“机制”走向“善治”。一是建立专业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运行机制。实行招生—就业—培养联动改革,建立契合区域产业需求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运行机制;以学校内部的专业建设诊改办法为抓手,实现校内专业及时自我诊断与评估,通过外部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对专业建设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依托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计分及奖励办法,对各级各类标志性成果进行高额奖励,对综合工作业绩优秀的专业在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重点倾斜;依据专业建设工作业绩考核及专业动态调整办法,停招、兼并或者转型不合格专业。二是建立以产业为引领,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链式”人才培养机制。构建新型政校关系,以当地招生和就业为主要指标激发地方政府支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形成嵌入产业集聚区的分布式办学格局;建立以产业需求和人才培养为指引,“教师、专业、系(院)、学校”“四位一体”联动运行机制;建立项目、资金核心绩效指标双评价的产教融合评价机制;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专业、实训基地、科研平台,推进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和产学研用创一体化综合体。

(三)形成“共治”文化,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

在高职院校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文化以独特的方式在场,表征为价值观、理念与体制机制等技术因素的组合。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过程不可避免地被植入文化基因。职业教育就有跨界属性,多元利益相关治理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建构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的同时,必须要尊重多元利益主体的互相博弈与协商,凝聚形成高职院校“共治”文化。“共治”文化是由内部制度环境与外部政校行企共治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价值定位与行为选择,并转化为各利益相关治理主体对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多元、复杂、动态的内外部环境下,高职院校首先要明确共治理念,并将共治理念转化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再用制度来为行动提供稳定的框架,进而上升为一种以信任和利益为基础的组织文化。当外在有形的制度内化为内在无形的认同时,制度自觉上升为治理自觉,制度获得了持久的活力,制度优势便能够自动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共治”文化。一方面,要应秉承德技并修全育人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成人的全面发展,培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工匠人才,构建“以人为本”的治理文化。另一方面,要将技术技能的创新与应用作为高职院校治理的基本指向,构建技术创新的价值文化,使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工匠文化成为学校师生员工的价值追求。高职院校治理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树立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理念,促进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共治,让高职院校治理体系成为凝心聚力的纽带,创建平等、理性、自由、宽容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构建服务民生的价值文化。

(四)推进数字化改革,推进高职院校智慧治理

高职院校的信息化水平是衡量其治理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信息化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应积极推动高职院校治理数字化改革,加速推动高职教育信息化的转型升级,使信息技术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便民服务的有力抓手,推动学校信息化发展理念创新、基础设施应用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管理服务体系创新。首先,以机制体制建设为载体,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智慧治理格局。依托智慧校园框架构建学校教育信息化良性运行机制;对标高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机制为驱动,建立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部门与教职工个人激励机制,制定信息化应用激励政策,开展定期评估,对未达到预期实施效果的系统进行整改。其次,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打造智慧教学环境、深耕数字化教学资源、规划并集成应用服务、建设大数据协同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个方面建设为载体,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有效开展,打造集智慧学习、高效率管理、个性化与精准化治理、安全稳定运行的校园智慧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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